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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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“挑战杯”创新创业竞赛作品立项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05-16    作者:外语系     来源: 外语系

各系团总支:

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,加快培养我院学生创新意识、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,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实践,培养科技创新精神,实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目标,积极备战2013年浙江省第三届“挑战杯”高职高专创新创业竞赛,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展示我院育人成果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“挑战杯”创新创业竞赛作品立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培养观,认真贯彻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[2006]16号)精神,按照国家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,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核心,以“增强创新意识、激发创造活力、培养职业精神、提高创业能力”为宗旨,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,提升学生的职业素质,营造学院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,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指导学生的能力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“挑战杯”竞赛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、深化教育改革、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,是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,也是“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”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此,学院特成立由院领导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社科部、各系及团委组成的指导委员会,决定竞赛活动的重大事项,审查参赛、参展作品资格,协商评议评审规则。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,办公室设在院团委。各系在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组织、发动、作品申报和筛选工作。各系要专门安排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,确保申报作品质量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截止时间:2012年6月11日

四、申报对象和要求

1.申报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普通高职在校学生。要求具有合格的政治素质,良好的专业知识,较好的实践能力,专业不限。

2.立项以个人或团队形式。团队形式立项的,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、专业配备科学、人员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,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下。可以跨系组队。

3.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(论文)、学年论文、毕业论文、学术论文、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项目之列。

4.各系申报项目数要求:酒店管理系、旅行社管理系各不少于5个项目,旅游规划系、外语系、工商管理系各不少于4个项目,艺术系、烹饪系不少于3个项目,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。

五、申报项目类别

1、产品创意设计项目。产品创意设计注重产品的功能优化以及外观创新。具体可分为产品设计、外观设计以及服务创意设计。

2、生产工艺革新和工作流程优化项目。生产工艺革新侧重于具有理工专业技术背景的项目,具体分为机械与控制、信息技术、生命科学、能源化工;工作流程优化侧重于财经文管等服务业务背景的项目。

3、创业计划项目。创业计划设计既要强调创业计划的规范性、科学性,更要注重创业计划的创新性、可行性和可操作性。具体分为服务、产品两大类,其中产品分为机械设计、能源化工、生物医学、电子信息、环保建设等五类。

4、社会调研论文项目。以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为重点,结合日常调研和专业调研,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、焦点、难点等问题,提出理性建议和独特见解,内容可以涵盖哲学、经济、社会、法律、教育、管理等学科类型。

六、实施进程

1、动员阶段(5月中旬)。各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筹备工作,动员全系学生积极申报,充分发挥本系专业教师的科研特长,对学生开展必要的辅导和培训。

2、申报阶段(5月下旬—6月上旬)。各系选拔作品,统一申报,并于6月11日将作品汇总表、作品申报书(一式三份)加盖系公章后上报院团委,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08701745@qq.com。联系人:汤若君,电话:82838032(908032)。

3、评审阶段(6月中旬)。学院组织立项评审会,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。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申报作品进行全面、严格和公正的评审,以竞争、择优的方式进行遴选,确定立项作品名单后下达给各系。

4、结题和成果转化阶段(11月上旬)。各项目认真填写《项目结题报告》,于11月7日前上交至院团委。学院组织结题评审会,对立项作品进行逐一评审,并公布评审结果。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延迟结题。

七、项目资助

1、本次申报项目将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资助级别,资助经费分别为:重点项目3000元,一般项目1000元。本次申报设重点项目8个,一般项目16个。

2、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经费预算,实际资助金额由评审小组确定,拨款方式为:项目启动后50%,项目结题完成后50%。未能按时结题者经竞赛指导委员会查明原因并同意后可顺延一年。至2013年7月1日前仍未结题者学院将追回所资助的经费。

3、项目结题后,根据评审结果及各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情况,评选出优秀结题项目及优秀指导教师。优秀结题项目在今后学院选拔参加各类竞赛时具有优先推荐资格,优秀指导教师在选拔省级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时具有优先推荐资格。

4、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级、省级的“挑战杯”竞赛的并获奖的项目,学校给予项目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一定奖励,奖励标准按《关于参加浙江省第三届高职高专“挑战杯”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通知》执行。

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“挑战杯”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是高职院校相互学习、交流、展示、提高的舞台,也是各高职院校学生综合能力充分展示的平台。学院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,帮助我院学生把创新创业竞赛和今后的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起来,为今后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。

附件:1.各系立项申报汇总表.doc

2.立项申报书.doc

3.结题报告书.doc

共青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

二○一二年五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