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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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02-28    作者:外语系     来源: 外语系

各系部:

为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,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潜能,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,为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,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团省委与省财政厅先后分别联合实施了“新苗人才计划”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,资助大学生从事科技创新活动。计划实施以来,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,在学校和社会上获得了广泛好评。鉴于这两项科技创新活动的资助对象、资助内容基本一致,为了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加强项目管理,有效地防止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的发生,更加深入、规范、系统地支持高校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,经省政府领导同意,决定将这两项计划合并实施。现将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项目名称

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

二、主办单位

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

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财政厅

三、管理机构

四家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公室(简称“实施办公室”)。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负责协调与指导工作,团省委负责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,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经费管理。

四、申报类别

1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。申请对象为在校生及其团队。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。

2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。申报对象为在校生及其团队。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。

五、申报限额与经费运作

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办法,酒店管理系、旅行社管理系各限报3项,旅游规划系、外语系、艺术系、烹饪系、工商管理系各限报2项。每个成功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元左右。下拨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,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科研经费。

六、实施要求

1、计划每年实施一期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。

2、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,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。

3、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申请的方式进行,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,且均为在校学生。

4、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,团队指导老师由1—3人组成,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。

5、请各系根据申报程序和要求,按项目申报限额数择优统一推荐,并按申报类别分别排序。

七、申报时间

1、3月5日前,完成作品报送外语系团总支,电子文档发至569851337@qq.com,联系人:金璐,联系电话:82838019(908019)。

2、3月7日前,组织校内评审,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直接推选参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。

请各系高度重视,加强宣传,认真组织,严格把关,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。

附件:

1、申报项目汇总表

2、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

3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

4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

外语系团总支

2012年2月27日

附件1 项目汇总表.doc附件2 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.doc附件3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.doc附件4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