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团总支: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团浙联〔2010〕13号)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省实施办公室决定于2012年继续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。
请各系团总支认真做好2012年2月底上交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。具体申报事项另发通知。
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,联系电话:82838032。
团委
2012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