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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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0-09-30    作者:外语系     来源: 外语系

外语系各党支部、全体党员:

根据学院《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、定期考评制度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开展“育人成才先锋”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》的精神,按照《外语系党总支“创先争优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安排,经我系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,将集中开展基层党组织、党员公开承诺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公开承诺,是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,也是凝聚党组织战斗力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。全系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开承诺的重要性,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激发党员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自豪感,更好地服务师生、服务教学,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走向深入。

党支部、党员公开承诺,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:

(一)突出先进性。坚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,把公开承诺作为党组织、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,实践先进性要求,展示先进性形象的过程,使公开承诺成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形式。

(二)增强针对性。坚持分类指导,立足基层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实际,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确定承诺事项,体现岗位特点和时代要求。

(三)把握可行性。坚持实事求是,因地因人因事制宜,量力而行,尽力而为;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,简明扼要,切实可行,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结果。

(四)注重实效性。坚持诺必践、践必果,让群众看到变化、见到实效,增强公开承诺制度的实际成效,防止大而化之、搞形式主义。

二、公开承诺的内容

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: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、推进工作、服务教学、为师生办实事的思想高度出发,针对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、针对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承诺内容。承诺的内容要与本系的性质、年度党务和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。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:表明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和态度,立足岗位职责和工作学习实际,结合系部“党员服务站”、“三个一服务活动”和“师德师风”建设,提出具体、量化的目标和打算。同时,承诺的事项要具体,目标要明确,可以是多项承诺,也可以是单项承诺。

三、公开承诺时间、方法和步骤

各支部的公开承诺要在9月30日前完成。各支部、党员承诺的事项,由系党总支整理后统一审诺、示诺、评诺。

党员公开承诺以党支部为单位,分年度组织实施,主要包括以下步骤:

(一)确定承诺事项

各支部确定承诺事项,在确定承诺事项前,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,可通过召开党员会议讨论、酝酿协商等方式提出,力求承诺事项明确、具体、实在。

党员根据本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,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,提出承诺事项。每名党员至少应承诺1—2件实事。

(二)认真审核把关

系党总支对各支部、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,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实际,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,是否切实可行。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、内容空洞的,要进一步修改完善;不符合要求的,要重新研究确定。

(三)公开承诺内容

承诺事项确定后,各支部并通过系部公告栏、网络公布等形式,向党员群众公示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

四、公开承诺的监督考核

系党总支将对各党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的提出、确定、评议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。党支部要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。党支部、党员要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,接受党员群众评议。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、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支部和党员,进行表彰奖励;对承诺落实效果不好、党员群众不满意的,进行批评教育,督促其认真整改。根据学院制定具体的考核评议办法,党总支对每个党支部、党支部对每个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评议,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
五、具体要求

1. 各支部负责布置党员公开承诺书事宜。

2. 各党支部公开承诺书一式三份,一份留存,另两份于10月8日前报送系党总支。

3.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写好党员公开承诺书(格式见附件)一式三份,一份支部留存,另两份于10月8日前报送系党总支。联系人:胡剑。

外语系关于开展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.doc

2010年外语系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.doc

外语系党总支

2010年9月27日